美术类(设计学类)专业
(一)招生计划
设计学类(含环境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)实行大类招生,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。办学层次为本科,学制4年,外语语种为英语,学费标准为10000元/年。面向河北、辽宁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四川、湖南、安徽8省招生80人,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如下:
科类 |
河北 |
辽宁 |
福建 |
山东 |
河南 |
四川 |
湖南 |
安徽 |
预留 |
艺术文 |
7 |
21 |
5 |
8 |
8 |
4 |
4 |
4 |
6 |
艺术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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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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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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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。
(二)录取办法
1.各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,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。
2.录取办法: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“专业考试成绩+高考文化课成绩”分省排序,择优录取。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。要求专业省统考合格,省统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220分,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。
3.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并要求无色盲、色弱。